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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服務] ●促銷售價限2009.01.19(含)前主行程與續住使用完畢。 ●華夏會員可享台幣500元現金折扣。 ●由於各飯店淡旺季取消罰則不盡相同,罰金收取將依地面代理回覆及精緻旅遊作業規定辦理。 ●本售價僅適用於居住台灣地區之居民,持外國護照者請攜帶台灣地區居留證或工作證(每房一份),以備飯店查驗。 ●本地區部分飯店於規定之住宿日期(聖誕夜及新年期間),必須強制加購飯店晚餐(GALA Dinner),費用及日期依地面代理回覆為準。 ●搭乘18:00以後班機出發大人可減價新台幣2,000元整,兒童減價新台幣1500元整,TOUR CODE DP8DPS80-1。 一、服務項目 (1)往返經濟艙機票(機票效期2-14天 /不得提前返回,亦不得延期)。 (2)飯店二夜住宿(可續住)。 (3)每日美式或自助式早餐。 (4)機場至飯店來回接送機服務。 ※旅客如抵達之班機日期與飯店入住(check in)日期不同時,視為旅客自願放棄接機服務,恕無法退費。 ※旅客如回程之班機日期與飯店退房(check out)日期不同時,或當天非搭乘華航班機回台灣,視為旅客自願放棄送機服務,恕無法退費。 (5)峇里島當地手機含SIM卡(每組同行旅客以一支為限,需於送機時交還導遊或司機)。 ※放棄接機或送機之旅客恕不提供。 (6)峇里島入境專人帶領快速通關服務。(※通關時無需繳交簽證費用,費用請於出海關後交給地面代理;放棄接機者恕不提供, 請自行辦理通關手續。) (7)促銷加贈好禮-腳底按摩60分鐘。(不含接送,旅客需自行前往,地面代理將於接機時交付使用券。放棄接機者恕不提供。) 配合商家:KUTA區 Aroma Mimpi (地址:Jl. Pantai Kuta 電話:0361-762891 Bali Summer Hotel 對面,近KFC) UBUD區 Kenko Foot Massage (地址:Jl. Raya depan pasar 電話:0361-975293 或 地址:Jl. Monkey Forest 電話:0361-975293) ※加贈好禮不含小費,建議旅客依當地習慣自行給小費予服務人員。
[行程描述] ● 本售價表僅供參考,詳細售價以華航精緻旅遊網上售價查詢系統計算為準,華航並保留相關優惠之最終詮釋及決議權。 ● 本售價表不含特定期間機票加收費用(例:寒暑假、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及波段售價調整..等),相關金額將另行公佈。 ● M Class 加價費用:成人單程加價新台幣 700元,兒童單程加價新台幣600元。 ● B Class 加價費用:成人單程加價新台幣1400元,兒童單程加價新台幣 1,100元。 ● 當國際航線加價至M、B Class時,北高接駁段亦同步提昇至M、B Class不另收取 H Class 與 M、B Class之價差 (以每單程計)。 (1)續住之售價係以每人住宿一晚計並含早餐,售價計算按實際住宿之季節效期為準。 (2)兒童售價:2至12歲以下(未滿12歲)使用兒童售價,訂房時需加註兒童年齡。 (3)兒童佔床:一名兒童與一名成人合住一間雙人房時,需使用兒童佔床售價。 (4)兒童加床:一名兒童與二名成人同住一間雙人房需加床時,使用兒童加床售價。 (5)兒童不佔床:一名兒童與二名成人同住一間雙人不需加床時,使用兒童不佔床售價。 (6)嬰兒售價:嬰兒年齡限制為2歲以下(未滿2歲),其售價為正常嬰兒機票價加新台幣500元。 (7)精緻旅遊售價之季節效期以各點飯店入住日期為準。 (8)精緻旅遊售價均不含各項稅金及附加費用。 (9)旺季特殊期間飯店額外附加費用時,須視各飯店之規定辦理。 (10)頭等艙(A Class)附加費用:成人單程新台幣6,500元,兒童單程新台幣5,000元 (A Class哩程以商務艙累計)。 (11)商務艙(C Class)附加費用:成人單程新台幣5,000元,兒童單程新台幣3,900元。 (12)商務艙(D Class)附加費用:成人單程新台幣2,500元,兒童單程新台幣2,000元 (D Class哩程以經濟艙累計)。 於2008.10.13(含)開立2008.10.13起出發至2008.01.19(含) 返台班機者,可享商務艙D Class優惠加價升等,成人每人(單程) 台幣 1,999 元、兒童每人(單程)台幣 1,599 元。 (13)旅客購買本產品如需搭乘華航「高雄-台灣桃園國際機場」接駁班機需付附加費用,經濟艙每人每單程加價新台幣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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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票資訊: 去程出發地: TPE 去程抵達地: DPS 回程出發地: DPS 出發航班條件限制: 不限制航班, 不可中停 回程航班條件限制: 不限制航班, 不可中停 ※升等: [1] 出發地: DPS, 目的地: TPE, 艙等: M, 有效期限(起): 2008-11-16, 有效期限(迄): 2009-01-19, 成人: 700, 兒童: 600 [2] 出發地: DPS, 目的地: TPE, 艙等: M, 有效期限(起): 2008-09-01, 有效期限(迄): 2008-11-15, 成人: 700, 兒童: 600 [3] 出發地: DPS, 目的地: TPE, 艙等: B, 有效期限(起): 2008-11-16, 有效期限(迄): 2009-01-19, 成人: 1400, 兒童: 1100 [4] 出發地: DPS, 目的地: TPE, 艙等: B, 有效期限(起): 2008-09-01, 有效期限(迄): 2008-11-15, 成人: 1400, 兒童: 1100 [5] 出發地: DPS, 目的地: TPE, 艙等: D, 有效期限(起): 2008-11-16, 有效期限(迄): 2009-01-19, 成人: 1999, 兒童: 1599 [6] 出發地: DPS, 目的地: TPE, 艙等: C, 有效期限(起): 2008-11-16, 有效期限(迄): 2009-01-19, 成人: 4800, 兒童: 3700 [7] 出發地: DPS, 目的地: TPE, 艙等: C, 有效期限(起): 2008-09-01, 有效期限(迄): 2008-11-15, 成人: 4800, 兒童: 3700 [8] 出發地: TPE, 目的地: DPS, 艙等: M, 有效期限(起): 2008-11-16, 有效期限(迄): 2009-01-19, 成人: 700, 兒童: 600 [9] 出發地: TPE, 目的地: DPS, 艙等: M, 有效期限(起): 2008-09-01, 有效期限(迄): 2008-11-15, 成人: 700, 兒童: 600 [10] 出發地: TPE, 目的地: DPS, 艙等: B, 有效期限(起): 2008-11-16, 有效期限(迄): 2009-01-19, 成人: 1400, 兒童: 1100 [11] 出發地: TPE, 目的地: DPS, 艙等: B, 有效期限(起): 2008-09-01, 有效期限(迄): 2008-11-15, 成人: 1400, 兒童: 1100 [12] 出發地: TPE, 目的地: DPS, 艙等: D, 有效期限(起): 2008-11-16, 有效期限(迄): 2009-01-19, 成人: 1999, 兒童: 1599 [13] 出發地: TPE, 目的地: DPS, 艙等: C, 有效期限(起): 2008-11-16, 有效期限(迄): 2009-01-19, 成人: 4800, 兒童: 3700 [14] 出發地: TPE, 目的地: DPS, 艙等: C, 有效期限(起): 2008-09-01, 有效期限(迄): 2008-11-15, 成人: 4800, 兒童: 3700
※機票資訊: 去程出發地: TXG ※機票資訊: 去程出發地: K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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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程不含機場、兵險等稅金及證照工本費,匯率或機票變動另有調價。 ※燃油附加稅因各航空公司作業不同、將依航空公司規定收取。 ※上述價格為每人費用,若有調整,恕不另行通知。 ※本行程屬航空公司所提供之三天兩夜自由行產品,所有行程規章將以航空公司之規定及條件為基準。 ※春節、寒暑假等旺季期間之加價金額將依航空公司規定,另有調價。
※預約報名及付款說明 (1)旅客報名及預約作業完成 旅客預約報名行程,於回覆確認,及支付全額旅遊費用後即完成交易。 報名規則如下: ‧出發日前8天以上報名:本公司於回覆行程確認後3日內,請支付全額旅遊費用。 ‧出發日前7天內報名:旅客需支付全額旅遊費用後,方接受預約報名。如確認無法提供該行程,則退還繳交金額。 ‧報名者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支付全額旅遊費用,則預約之旅遊行程將自動取消,恕不另行通知。
(2)取消、變更作業 ‧行程確認完成後如發生取消或變更,將依通知的時間及其變更內容酌收手續費。 ‧旅客無法自行變更或取消預約之內容包括(機票、住宿、自選行程、票券等)。 ‧如因旅客個人因素,而無法使用該行程,則相關費用恕不退還。 (出發日及住宿日的變更適用本項規定。) ‧預約各商品之取消、變更所發生之手續費有其特殊規定,則優先適用其特殊規定。
(3)取消手續費 1.各航空公司所提供之自由行產品,所有行程變更,取消費用將以各航空公司之規定及條件,另外收費。 2.出發日前8天以上取消,已開票:毎人NT$3000.- 3.出發日前7天內取消:每人全額旅遊費用之30% (最低金額毎人NT$3000) 4.出發日前1天取消:每人全額旅遊費用的之40% (最低金額毎人NT$3000) (出發日前1天如遇休假日,則取消日的期限提前為休假日的前一個工作日) 5.出發當日或無接到旅客任何連絡:全額100%旅遊費用 (自台 灣出發後,恕不退還任何費用)
(4)寄送方式 為確保您購買的商品能如期送達,寄送方式及所需時間如下: ‧自取(星期一至五 上午9:00至 下午6:00 週末,例假日除外) ‧郵寄或快遞(於出發日前7日工作天開票完成,不需負擔郵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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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里島簡介: 1.地理:巴里島是印尼群島17,000多個島嶼中最閃亮的小島,面積約5,620平方公里,人口約300萬,主要信仰印度教。 2.氣候:屬熱帶氣候,年平均溫度攝氏32度,11月至翌年3月為雨季,4月至10月為旱季,尤其6月至9月受澳洲冷氣團影響氣候涼爽,是最佳旅遊季節。 3.電壓:220V、50Hz,插座為圓型凹槽插孔,台灣旅客請自備變壓器(整流器)及轉換插頭。 4.匯率:美金兌換印尼幣匯率約為1 : 9500(小鈔匯率1 : 8500或更低) 匯率每日波動,恕不另行通知。建議先於台灣銀行結匯美金百元大鈔,並指定2003年發行之版本(2003年發行之美金百元大鈔兌換之匯率為最優)到達巴里島機場後可請導遊代為兌換印尼幣。 5.電話:台灣的行動電話到了巴里島開機可自動漫游,要打給在巴里島的朋友則直撥當地號碼即可,如家用電話0361…..行動電話081…. a.從台灣直撥巴里島的國際電話,請撥 002-62-361-電話號碼,其中 62 是印尼的國碼,361是巴里島的區域碼。 b.從巴里島直撥台灣的國際電話,請撥 001-886-區域碼-電話號碼,或撥 008-886-區域碼-電話號碼.其中 886 是台灣的國碼, 區域碼前不加零(例如台北為2)。撥打行動電話001-886-932… 建議到了巴里島,至大型超市購買可儲值預付卡,只要將預付卡的號碼告知台灣家人,即可和家人保持聯繫。
● 機場注意事項: 1.現金不可超過美金現金五仟元(旅行支票匯率不受限制)新台幣不可超過四萬元。 2.以一大件為原則,限制20公斤(超過一公斤需支付約台幣170元費用)及手提行李一小件為原則。 3.台灣飛巴里島途中,一般空服人員會提供巴里島入境單及行李申報單,請詳填,若有疑問可向空服員詢問。 4.為避免行李箱中的物品在運送的過程中遺失,請確實將行李箱上鎖。 5.簽證流程:旅客到達ARRIVAL→「簽證櫃臺」VISA ON ARRIVAL COUNTER→「海關驗證櫃臺」IMMIGRATION CHECK POINT。 6.在巴里島國際機場,請勿讓他人任意提領行李,以免被強行收取小費。 7.巴里島機場出口有WINDYS bali TOUR人員舉名牌接機,並為您的行李別上識別牌,請確實填上護照上之中英文姓名。 ※印尼峇里島機場稅為RP150,000,請於離境時自行購買。
● 服務費說明: 1.巴里島為國際觀光景點,服務人員提供旅客服務時,旅客一般會給予小費,一可鼓勵服務人員,二可表現旅客的素養。 2.導遊服務費行情: 2~4位旅客:每位旅客支付導遊(含司機)每人每日美金10元,6位以上旅客:每位旅客支付導遊(含司機)每人每日200元台幣,單純機場至飯店間接送小費為旅客每人每趟100元台幣或5元美金。 3.飯店床頭小費每天每房1萬元盧幣/行李小費每房每次1萬元盧幣。 4.給小費時請勿給銅板,是不禮貎的行為。
● 其它注意事項: 1.東南亞有部份飯店及VILLA不供應牙膏牙刷及刷鬍刀,請旅客自備。 2.印度教階級制度在巴里島雖不嚴格劃分,但為免因階級不明而觸犯祭司階級,請勿任意觸摸孩童頭部。 3.出入寺廟不得著短褲或短裙,需在寺外租件沙龍及腰帶。 4.不要在生理期進入廟宇,先向女性們致歉! 5.在祭祀慶典中拍照,不得站在跪拜祈禱的人群前,也不得以閃光燈拍攝祭司。 6.小心不要踩到街上的祭祀用貢品(請繞過而行)。 7.拍攝當地人最好先得到許可,一方面表示尊重,再則也避免事後索取費用的爭議。 8.左手被視為不潔,因此與人接觸時盡可能使用右手。 9.不可在海邊標有游泳區以外之地域游水,海流可能很強。只能在兩面紅黃雙色的旗幟間游泳。 10.請自行攜帶:牙膏、牙刷等私人用品;腸胃藥、暈車船藥、等私人用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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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行程關鍵字連結有助於行程的了解,但也有可能會因字句在不同的詞句上,導致不同的表現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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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行旅遊天數不定保險敬請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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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圖片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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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自行檢查護照/機票,護照效期:以出發日起至少須半年以上。如您是航空公司會員或代收轉付收據需要公司抬頭者請事前告知,以免影響您的權益。 ※幾乎每班飛機均有人因證件過期或役男手續不全而導致敗興而返、請務必再三確認以策安全。 印尼簽證應備證件:六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限台北外交部發照;持外站所發之護照號碼為 X 開頭不適用),簽名欄位需本人親自簽名,且不可有塗改及任何污損痕跡。(採落地簽證 美金$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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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政府自2010年1月26起,對我國國民前往印尼實施落地簽證,最長可停留 30 天,不得延長,收費美金 25 元,入境旅客宜事先備妥美金或印尼幣,以免因等候兌換美金或找零而拖延通關時間。國人因經商需停留 30 天以上者,宜事先向印尼駐台北經濟貿易辦事處申請可延長停留期限之商務簽證。
申請落地簽證之旅客入境後,須先持效期 6個月以上之護照、來回機票、落地簽證費用及填妥之入境E/D卡(寫明在印尼停留之詳細地址)前往落地簽證櫃臺繳費及辦理落地簽證,再通過移民局櫃臺查驗通關,通關程序一般約需 7 分鐘。 *因各地簽證及移民法規時有變動,請於出發前向有關國家駐海外使領館或代表機構確認,相關入境規定仍以入境國政府最新公布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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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應備證件: 1.身份證正本(1份) 2.未滿14歲者附上戶口名簿正本或3個月內申請之戶謄正本(1份)及父或母親之身份證正本。 3.舊護照(1份)--已過期不需繳回 4.六個月內正面拍攝之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不含邊框)、頭頂至下顎長度介於3.2至3.6公分彩色照片(2份) 5.退役證明正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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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作業品質,本產品限搭配本公司自由行或機+酒,恕不單項作業及銷售,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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